文山區外部監督報票員心得

你以為好不容易到了四年投一次票的這一天,投完票就沒事了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太可惜了。有人說:「民主就是當一天主人,當四年奴隸」,但是以為投完票就沒事了的話,那我們真正當家作主的這一天也不過只有五分鐘而已。投完票之後,你立馬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在下午4點投票結束後,前往投票所進行監票。為什麼要監票呢?雖然「作票」這件事情在現代的台灣已經幾乎絕跡,大多數的我們都會基本上相信開票過程是秉持著公開、公正的過程在進行,並且經歷過過去多次的選務爭議,現在的投開票作業比以往嚴謹地多了;但還是免不了會發生一些未按照標準作業程序、漏掉某些規定細節的事,再加上過去某些惡名昭彰的作票行為,讓越來越多的人都會在開票時進行 監票,因此這件事情就變得無比重要。不過要告訴大家,雖然我們是正式接受柯文哲陣營的委託去進行外場監票作業,並且可以領取一張投開票報告書的副本,作為萬一以後真的要跑法院或是去凱道開夜市的時候有個清楚的訴訟依據。但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是監票員,為民主當一名終身的志工。

監票員資格

先說說為什麼要當監票部隊好了,原因很簡單,有天下午看到同學的訊息說柯文哲辦公室在臉書貼文說外監缺人,且外監是不需要看天龍國證件的,只要是身心健康狀況良好的中華民國國民即可,沒有其他任何的限制,所以當天看到之後晚上就衝去報名了(結果當晚就額滿XD)。反之內監就需要是設籍於當地選區的人才能報名。報名成功之後會安排一場講習課。不過要注意根據公職人魚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要上過講習才能取得監票的資格,所以有很多人報名了結果沒來上課,是無法最後成為正式的監票員的。其他在投票所的工作人員還有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選務管理員、監察員等,在此就不贅述。

再來就是,我們的監票員身份並非直接由柯文哲指派,而是「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原因在於腦殘且跟不上時代的選罷法
第59條第三項規定「監票員」須由最近一次不分區立委選舉,得票率五%以上之政黨才能推薦,導致無黨籍的參選人根本無法派出任何的監票員。WTF?這種瞎到爆炸,毫無公平依據和邏輯的法律竟然還存活在2014年的台灣,我要參選市長還要看上次立委的政黨得票率的臉色?另外,有個叫祭止兀的立委還強力阻止立法院進行修法,實在是......。最後能夠讓柯P派出監票員的方式是中選會以選罷法第59條第五項的內容:「除候選人僅一人外,各投票所推薦不足二名之監察員時,由選舉委員會就下列人員遴派之: 一、地方公正人士。......」定義民主進步黨台北市黨部為地方公正人士,借由他們的推薦,讓柯P可以委託我們當外監。

監票工作流程

基本上,投票當天外監的工作流程如下:
  1. 投票當天下午約2點時,去各區域的攤位報到並領取「委託書」。實際上因為這次要派出兩千多人到台北市所有的1534個投票所,所以當天下午人潮整個把在辦公室樓下的人行道擠得水泄不通,多到必須分區分時段報到。據我的觀察,離辦公室較遠一點的區域(如文山、內湖)被安排在大約1~2點就要報到,近一點的松山、中山區大概3點報到即可。遲到的民眾會被安排在「遲到區」,等候進一步的任務指示。至於為什麼要設立遲到區,我想應該是為了避免不知道會遲到多久,所以會由特遣隊補上該在時段內報到而未報到的名額,等遲到的人報到之後再看遲到的程度分派剩下的投票所吧。
  2. 領取委託書後,在開票作業之前抵達開票所,準備進行監票。需注意在4:00pm尚未截止投票之前,不能穿著或攜帶任何候選人的衣物、旗幟、背包和一切足以辨識為候選人所屬的物品進入投票所,否則會被處罰十萬元左右的罰鍰。
    監票時的相關注意事項我在下面詳述。
  3. 在所有的開票作業完成之後,使用委託書和主任管理員換取「投開票報告表」。所有的開票作業就是等到市長、議員和里長等該次選舉的票匭都已開完才算完成,若只有市長開完票是不會貼出報告表的!但在市長票數開出之後,外監需及時用簡訊依照標準格式回報票數,以利柯辦及時地統計全台北市的開票結果。
  4. 領取投開票報告表之後繳回總部,下去領500後收工回家XD

監票注意事項

當時針指到下午四點時,就無法再 進入投票所投票,但還在裡面的人可以繼續完成投票。等到所有的人都完成投票之後就會開始後續的開票作業。但在正式開票之前還有幾點事情要先完成:
  1. 清點剩下未發出去的選票,統計後封存。
  2. 清點選舉人名冊並封存。
  3. 宣布領票人數。
  4. 工作人員分配職務,所有人就定位之後才能開票。
在我負責的投票所,以上的作業時間大概在10~15分鐘左右完成,完成之後才進行開票。不過這個時間長短跟選務人員的經驗有很大的關係;有經驗的主任管理員會在大約3點半時就開始慢慢地清點餘票,投票結束後馬上可以完成第一~第四步驟,用手刀佈置好場地後儘快開票。 比較沒經驗的大概就是一步一步按照規矩來,等到數完餘票搞不好都四點半了,運氣不好一點到五點,所有選務人員跟著原地立正不動直到四點半五點再開票。這段期間應該是你也要能很清楚地看見統計、封存以及佈置會場的狀況,若發現選務人員有阻礙觀看的情形或是沒有確切執行這些動作,請不要客氣 ,但也儘可能維持溫柔婉約的語氣詢問:「請問是不是該...?」、 「不好意思,是不是哪裡有問題?」。在這個時刻,任何的質疑或是分貝稍大一點的聲音都會讓空氣的敏感程度瞬間上昇10^7ppm,也千萬不要輕易地大聲說出「作票」這兩個字,這會讓所有在場的人員全都像是被佛地魔下咒還是被洪七公點穴一樣立刻停止動作,空氣像是被液態氮噴到一樣瞬間凝結。若是一直這樣重複幾次的話,一般民眾會被警察架出場外,外場監票員雖然是比較碰不得(因為具有法律效力),但百分之百會被認定是來亂的,會被周圍民眾青到死。

等到佈置完成,就可以站在觀看席那裡看開票。觀看席和開票處的法定距離為1.5公尺,若是距離差太多導致你看不清楚選票,也是可以當場提出質疑的。再來,因為這次是三合一選舉,規定上是先開市長票,再開市議員票,最後才是里長票。但是為了趕下班,不少選區都是出現同時開市長和市議員甚至連裡長票一起開的狀況(本魯 所在的投票所就是這樣Orz) ,按照規定是可以強烈要求只能先開市長票匭。 但實際上很多人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包括我在的投票所有沒有人質疑為什麼可以同時開,只要選務人員可以應付得來就好。

開票時,選務人員也應該要有清楚的分工,把揉/折成一團的票從票匭拿出來要一個人,接過選票、將選票高舉過頭大聲宣布「O號XXX一票」要一個人,唱票完畢交給旁邊整理選票的起碼也要兩個人(你說一個人整理七個候選人的票?嗯?萬一有任何錯誤就等著法院見吧!),聽到唱票人的話、跟著覆誦一遍並且轉身在黑板上記下一劃的要一個人,所以開一個票匭最起碼最起碼都要五個人了,同時要開兩個票匭就最起碼也要十個人。事實上你也可以看到現場的人力大多都很吃緊,光大安/文山區的市 議員參選人就22個,整理票的人就要等比例成長(現場大約也有三四個在幫忙),每個人都有事做,每個人都忙得團團轉又累個半死,每個人都忙到沒時間吃晚餐。在這個階段,外監的工作也一樣,若有看不清楚的請大聲且堅定地說出:「等一下!太快了我沒看清楚!」。因為很重要要再說一次:萬不要輕易地大聲說出「作票」這兩個字,否則所有的人都會被嚇到瞬間變殭屍。選務人員經過一整天的工作難免會出錯、出狀況,來監票不是和他們做對,而是在適當的場合提醒他們,幫助他們修正錯誤。

再來,選票一定會有一些小狀況,譬如蓋了私章、暗了指紋、或是在選票上簽名,不管圈選的標記多麼明確是要給哪位候選人,通通都是無效票!有些圈選符號蓋在模棱兩可的位置的,唱票人無法解決,就要出動主任管理員和主任監察員共同判定,並且將選票近距離地亮給在場的觀眾看,並說明判決理由。通常比較難判斷的就是出現疑似油墨未乾時就將選票摺疊,導致兩個圈選符號印在不同候選人的狀況。這時主任管理員就要示範這張選票是怎麼凹的,圈選符號是怎麼印上去的。我在現場就看到一張摺痕經過複雜且精密計算的選票,足足花了主任管理員三分鐘才解開這個謎團 ,不要小看這三分鐘,開票過程已經夠累了,遇到這種選票簡直會讓人想撕掉算了XD

另外,因為這次是三合一選舉,雖然投票時會有工作人員導引民眾不要投錯票匭,但多多少少還是會有遺漏造成投錯地方的狀況。所以投開票所要等到所有選票都開出才會發給就是這樣,因為市長票匭投完了,還有可能有殘留票數在其他票匭也說不定。這一次選舉的有效票認定比以往都寬鬆不少,就算投錯票匭,除非被判定為廢票,否則都算有效票。一個投票所大概會有1500張選舉人票,若以投票率66.6%來看就有1000張投票,所以估算一下大概市長開到450票左右就差不多了。最後我的投票所是柯:連 = 457:444票險勝,但是這過程中一直是交互領先,最大差距甚至有到18票的,著實是有嚇出一身冷汗XD開票完畢之後我去其他開票所看結果,才發現我的是那間國小裡面贏最少的啊......

現在選務人員大約有80%是公職人員,20%是社會人士。所以不用擔心所有的選務人員都是強雄的人了。沒有公職人員願意為了將自己的飯碗和某候選人綁在一起,也沒有候選人敢動這些選務人員的歪腦筋。所以監票時提出質疑 ,選務人員是一定會處理的,若真的相應不理,在場的所有民眾大概也會包圍投票所抗議,接著就會有人到ptt八卦版爆卦,接著就會越來越多人圍過來......。離題了,只是要說其實以上所說的一些狀況,並不是要說哪一種方式是絕對有錯,而是選務都是一整天、血汗到爆的工作。從早上八點投票之前的一兩個小時就要到場了,經過一整天的投票,還要花三四個小時把票都開完, 難免會有頭昏眼花的時刻。加上現在大家都希望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越快把選票開完越好,否則一步一步按照程序來,大家大概要等到半夜兩點才能完成工作,然後大家就要在半夜相互擁抱/哭泣,慶祝勝選/落選。在我們那裡,整個監票作業人最多的時候反而不是開市長票的時候,是在最後開里長票的時候啊!因為里長的當選門檻極低,每一票都是超級奪命生死鬥,選務人員在千百雙眼睛下的壓力真的是很大,在這種壓力之下別想蒙混過關,也別想開一張票喝一口茶地慢慢開完,這工作就真的是很難當。所以說了,人家都願意站在那裡仔細盯著每一張選票的結果,若我們不去監票就不要怪人家出奧步了。監票是站在幫助的角度,讓整個選舉可以順利完成,也讓大家能夠真正地當家作主。

等這一切都完成之後,外監需要拿委託書和主任管理員兌換投開票報告表一張,同時選務人員也會張貼一份報告表在外面讓大家觀看、拍照留存。外監這時候要核對候選人的得票數務必要和貼在牆上的一樣,並計算計票公式有沒有寫錯任何一個欄位,並且要確定任何的修改以及報告表上一定要有主任管理員和主任監察員的簽名或蓋章,否則就是無效的文件。領取時也會讓外監在領取清冊上簽字確認。接著就可以回辦公室繳交報告表了。不過那時候已經確認勝選,太high了所以沒有仔細確認公式有沒有算錯,好孩子千萬不要學~

投開票報告書有什麼用呢?除了公開給大家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作為日後若得票率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候選人要求重新驗票的唯一有效的法定證據。只有用拍下來的話是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最多就是存在硬碟內當紀念而已。因此確保它平安地回到辦公室,是外監最後的責任。

成就

根據柯辦的公告,這次選舉的主要成就為:
一、跟民進黨合作在全市投票所「內」派滿監察員。
二、在全市投票所「外」都派滿監票員。
三、投開報告表的回收率高達99.7%!(只有五份沒有繳回來,聽說是因為回來時間太晚,掌櫃的已收攤......)
四、在下午六點前,監票員以手機簡訊回傳90%以上的開票結果,速度領先國民黨和所有傳播媒體!

深感榮幸可以參與這一次的監票過程,也見證了台灣選舉史上首次除了非國民黨籍以外,可以把投票所的內外都派滿監票員的記錄。下次的選舉,也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自發來監票,共同創造一個公開、透明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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